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丸美股份”)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次项目”)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32次会议的审核。
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妆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,是中国本土化妆品行业的重要企业。
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本次项目的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,为丸美股份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,本所麻云燕律师、李忠律师为本项目主办合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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